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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答:根据<<条例>>规定 ,凡是由国家机关、党委、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团及国有企业举办或其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都 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对象。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几类:第一,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第二,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第三,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第四,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第五,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 举办的事业单位;第六,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 ,应当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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